中新社北京2月26日電 (記者 歐陽開宇)“我們要建立一種更加科學的記錄和通報制度,嚴重的要追究干預者的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主任賀小榮26日在北京回答記者有關領導干部干預司法的問題時這樣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見》當天公布。該文件明確提出,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動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審判執(zhí)行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上述改革方案還首次提出建立對于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等信息依法提取、介質存儲、專庫錄入、入卷存查機制,相關信息均應當存入案件正卷。
“關于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插手具體案件,他們的一些批示等材料都要存入人民法院的卷宗,而且我們要做認真記錄。”賀小榮說。
賀小榮表示,大家感到擔憂比如領導干部有電話或口頭指示,這些問題怎么解決?我們要建立一種更加科學的記錄和通報制度,嚴重的要追究干預者的法律任。
“僅僅靠記錄和通報制度還不足以完善這個制度,要進一步加大司法公開力度,這是最關鍵的。同時我們建立了裁判文書的公開說理制度,裁判文書不可能不講理。如果你接受了一個領導干部的干預,你可以把一個裁判文書說得背離法律嗎?不可能。”賀小榮說。
“所以我們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加大裁判文書的說理性,也就杜絕了這種不當的干預和非法的干預,讓這些非法的干預無立足之地。”賀小榮說,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社會的公平正義得以實現,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關于改革方案要求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jiān)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賀小榮指出,正和公安部協調推進這項制度的改革。
賀小榮說,將在近期推出這項制度。“為什么?因為這項制度的改革標志著我國司法保護人權制度又向前邁進了一步”。(完)
來源:中新網
編輯: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