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整治城區(qū)交通違法工作中,查處一起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行為。
經(jīng)檢查,駕車人是一名未滿16歲的少年,電動自行車未落戶掛牌,更為嚴重的是電動車上連同駕車人一共乘坐了四名少年。執(zhí)勤民警當即對四名少年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及時消除了潛在的安全隱患。
交警提示:暑假家長不應放松對學生出行、玩耍的交通安全教育,未達到法定年齡不能駕駛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 (張曉翔 文/圖)
編輯: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