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防范、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傳播,保障當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參與人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省、市防控工作部署和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現就近期仲裁立案、開庭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原定于2020年2月9日前的開庭、質證等仲裁活動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2月10日后已安排的庭審視疫情防控情況而定,如有延期再另行通知。
二、當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按期提交案件材料、無法正常參加庭審等仲裁活動的,可根據《玉溪仲裁委員會仲裁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申請延期開庭。咨詢電話:0877—2616708。
三、疫情防控期間,如有糾紛尋求仲裁幫助,確需近期向本會立案、提交證據材料的,建議通過郵寄的方式,盡量避免現場提交立案材料,以減少外出、降低風險。 郵寄地址:玉溪市南北大街123-3號玉溪仲裁委員會。
四、本會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對現場辦事人員采取登記、體溫檢測等措施,敬請理解與配合。請到訪人員自行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疫工作。
玉溪仲裁委員會將在努力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時,盡可能降低疫情對工作的影響,繼續(xù)為您提供優(yōu)質的仲裁服務。讓我們眾志成城,共克時艱!
玉溪仲裁委員會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