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關鍵在于落實。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已經(jīng)成為各地各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玉溪仲裁委積極響應、迅速行動、合理安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職工及來訪人員生命健康安全,扎實推進疫情防控期間的仲裁工作。
積極響應,2月6日,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黃志慧,黨委委員、駐市司法局紀檢組組長周葆華分別帶隊到玉溪仲裁委調研指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jù)調研安排及省市區(qū)各級政府、市司法局相關要求,秘書處就人員值班、物資保障、消毒安保、業(yè)務工作等方面再次部署安排,結合工作實際,明確分兩段具體安排工作:全面復工以前單位人員到崗但不辦理需要集中人員的開庭、合議等審理工作,工作以疫情防控及辦理相關案件延期為主,全面復工以后根據(jù)疫情發(fā)展情況逐步恢復工作,責任明確到人到崗。
迅速行動,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為確保工作人員及來訪人員的身心健康,在醫(yī)用物資供應緊張的情況下,玉溪仲裁委想方設法購置了酒精、消毒液等消毒設備,每日兩次對辦公區(qū)域消毒,做好自身防護及辦公區(qū)域日常消毒工作。嚴格落實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日下午3點前向市司法局上報全體職工及其共住家人身體健康及審生活情況及是否與湖北等地人員接觸等信息。嚴格做好來訪人員登記、排查、引導,在進門處設置消毒及體溫檢測點,要求來訪人員登記并佩戴口罩,對發(fā)現(xiàn)異常人員按要求上報相關情況。
合理安排,妥善做好仲裁服務工作。為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玉溪仲裁委在市司法局網(wǎng)站發(fā)布防控期間工作提示,對因防控、抗擊疫情導致暫停、暫緩實施相關案件審理、仲裁事項的,案件辦理期限順延,截止目前,舉證延期案件3件、開庭延期案件4件;對不可延期的,開啟網(wǎng)上辦案“云”模式,采用組織仲裁庭遠程合議的方式繼續(xù)推進仲裁程序。截止目前,共遠程合議案件2件、裁決案件1件。同時,辦案書記員提前通知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耐心予以說明解釋,做好思想穩(wěn)定工作。
玉溪仲裁委本著對來訪人員和單位職工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做到科學防控、依法防控,抓疫情不忘仲裁工作,堅決打好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